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编号: AGL180122-02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17]157号)。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3539.8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市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对原有建筑进行结构加固和室内装修,实施屋面防水和外立面出新。进行布局调整,将四层通高中庭空间平均分隔为两层使用空间,改造前建筑面积约4943.95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036.41平方米。(2)实施给排水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改造;进行电梯等设备购置;实施室外工程改造,实施内容包括室外景观、室外管网及照明、室外道路及广场。(3)进行智能化建设,设置智能化监控系统(含人脸识别、高清录像)、对外服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智能化个人装备系统、公安专用通讯系统、交管指挥系统、无线通信基站、无线电台等。
2.2建设地点:鼓楼区东宝路18号
2.3建设规模:南京交管局交警五大队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拟对原有建筑进行结构加固和室内、外装修,实施屋面防水和外立面出新。进行布局调整,将四层通高中庭空间平均分隔为两层使用空间,改造前建筑面积约4943.95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036.41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约2904万元(其中设计费168万元,施工费273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对本项目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施工(结构加固和室内装修、屋面防水、外立面出新、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改造、室外工程改造(含室外景观、室外管网及照明、室外道路及广场)、智能化建设、电梯等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8本标段是在方案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格。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牌、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8楼)。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核查)
5.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4.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3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5.5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无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9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1初步设计文件(满分20分)
6.1.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2总平面设计(满分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该单位的工作性质,综合考虑防盗、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6.1.3 建筑设计(满分2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4结构设计(满分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针对原有建筑物的改造与加固设计是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5装修设计(满分2分)
(1)装修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根据甲方已确定的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投标人提交完成的装修方案初步设计深度及质量(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6设备设计(满分2分)
(1)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7经济分析(满分1分)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8设计深度(满分1分)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1.9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满分1分)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66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9分)
6.3.1总体概述(满分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满分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施工的重点难点(满分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满分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满分1分)
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满分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0.5分。
(2)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得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4月-2018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5工程业绩(满分3分)
6.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如有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交工验收证明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为设计业绩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如有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1.6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1.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交工验收证明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为设计业绩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须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初步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后平均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暗标要求如下:①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②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③技术标(设计文件(A3文本)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采用胶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④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密封,密封包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包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4)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7)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得分、工程总承包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业绩得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初步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如果报价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排名靠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22日15时56分到 2018年10月29日15时56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贰张。
9.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冯工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 郭工、季工
电话:***-********-****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业务用房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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