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计划增殖放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CZ18/104)公开招标公告

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计划增殖放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CZ18/104)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对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计划增殖放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CZ18/1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KCZ18/104

二、项目名称: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度计划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苗种名称

采购数量

规格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期

1

斑节对虾

750万尾

虾苗规格1.5cm以上

14.9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货

1.预算价为人民币:¥149000.00元

2.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价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水产苗种价值、暂养、规格测量、计数、海上和陆上运输费、税金、种质鉴定和检验检疫、质保期保障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应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的要求:

1)基本要求。苗种生产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苗种繁育的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亲本数量与质量。原则上应有用于繁育增殖放流苗种的亲本,亲本数量要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来自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及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

3)生产设施和苗种生产能力。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育苗设施规模和苗种生产能力应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其中,海水贝类、头足类、棘皮类单个物种育苗生产水体原则上在500m3以上,鱼类、甲壳类、腔肠类单个物种育苗生产水体原则上在1000m3以上。

4)技术保障。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组成的技术队伍,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产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水产苗种繁育工作3年以上;建有生产和质量控制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完整的引种、保种、生产、用药、销售、检验检疫等记录;具备水质和苗种质量检验检测基本能力,制订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5)资质和信誉。已开展两年以上相应放流物种的苗种繁育生产,且近两年内所生产的苗种无质量问题。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止,在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则上述1、2、3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可不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时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提交以上文件及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没有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大道4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饶平县海洋与渔业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标签: 增殖放流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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