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客车/其他客车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江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15: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08:30至2018年10月2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4日10:00 | ||
开标地点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1室) | ||
预算金额 | ¥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艳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32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原市宁江区天河东街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艳君136*****1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洋、谢佳****-********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
项目编号:ZSJC-2018-ZC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艳君
项目联系电话:136*****1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天河东街200号
联系方式:徐艳君136*****1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洋、谢佳****-********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轻型客车项目;
2.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3.招标范围:采购轻型客车;
4.采购预算:42.00万元;
5.供货地点:松原市宁江区天河东街200号;
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
7.质保期:不得低于3年或10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低于此要求做无效报价处理);
8.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除外),并具备相应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8:30至2018年10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B栋174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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