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民航路自助银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民航路自助银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民航路自助银行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民航路自助银行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民航路自助银行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畅心园棚改小区34号楼02号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规模:50.9平方米
2.5计划工期:20天
2.6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项目预算:85546.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与本工程类型基本相同、规模大致相当、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万元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份,以上业绩须具备合格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39号305室)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
(9)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39号303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39号
联 系 人:张兵
电话:****-*******
2018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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