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和西郡19-30、32-34号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丰和西郡19-30、32-34号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和西郡19-30、32-34号楼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TZJL*******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长春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丰和西郡19-30、32-34号楼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筑面积75357.9平方米,总投资7564万元,结构类型为框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皓月大路以南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4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30 日;
2.4监理范围为 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内容为 土建、水暖、电气
2.5总监级别为二级及以上,监理人员要求为土建5人,水、电各2人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监理窗口处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7 日至 2010 年 4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监理企业还需到长春市政务大厅办理入长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长春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
联 系 人: 王柳明 联系电话:_****-********
日期: 201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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