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招标公告

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等

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等

三个项目场地回填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GXZB-SG104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等三个项目场地回填工程,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土方回填,土方量约20万立方米;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明城镇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5月20日,工期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150万平方米纳米晶木地板等三个项目场地回填工程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土石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13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埠投标单位自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备案手续。

7、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

办公地址:磐石市明城镇

邮政编码:132301 联系电话:151*****888

传 真:****-******** 联 系 人:吕福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鞍山街乐园小区3号楼4-301

邮政编码: 13201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韩艳玲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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