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工程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公告

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工程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公告

代发“新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工程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公告”(2010-4-15)


STJW2010-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边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边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通信设备、信号设备、电力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路位于营口市区西部,线路起自老边西站DK12+345处,止于滨海站DK24+450处,正线长24.45km,线路自老边西站营口方向接轨,并行营大线约1.8km后折向南,跨营大公路、营柳运河及营柳公路,设计陀台到发站,后跨过中盐1号及中盐2号铁路,此后线路右折向西跨越305国道,穿越滨海路至近期工程终点。
  本次招标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铁路工程段,自营口线K12+345起,至滨海站外DK24+450止,经陀台站、咸水河站至滨海站,线路全长约24.450km。及老边站、大石桥站改扩建工程。
  2.2招标内容: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4 月 20 日至2010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七楼)持 交易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至13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5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边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石桥市团结路南2号
  邮 编: 115100
  联 系 人: 毛伟国
  电 话: ****-*******
  电子邮件: YTC511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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