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建设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招标公告

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建设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7】1705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8】9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赫六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政府补贴、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13%:62%,招标人为:贵州赫六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中心实验室、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工程位于贵州省西部地区,是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成渝经济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的省际通道。

本项目项目路线起于赫章县城东的野马川镇,与毕威高速(K88+900)十字形交叉(预留往镇雄方向匝道),向南经毕节市的赫章县、六盘水市的水城县,止于六盘水市钟山区,与在建的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水淹坝枢纽连接。主线全长69.786Km。

主要控制点:起点赫章东枢纽、威奢、大草原、兴发、大韭菜坪、雉街、木果、汪家寨、双嘎、终点水淹坝枢纽。

本项目一期工程设6个施工合同段,二期工程设2个路面合同段,2个交安合同段,2个机电合同段,2个房建合同段。具体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对应施工合同段

桩号

路线长度

(Km)

主要工程

HLTJ-1

K30+600-K37+500

6.90

互通2处;路基工程696m,挖方约*******m3,填方约*******m3;特大桥工程713m/1座,大桥工程4180m/10座,隧道工程1886m/4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赫章东枢纽互通、野马川互通、东山大桥、腊子沟大桥、坡头上大桥、白水大桥、殷家特大桥、东山隧道、前山隧道、腊子沟隧道、二龙隧道。

HLTJ-2

K37+500-K48+148

10.648

路基工程1594m,挖方约*******m3,填方约634513m3;特大桥工程1040m/1座,大桥工程10960m/24座,隧道工程3230m/6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大山大桥、末洛大桥、掉水岩特大桥、掉水岩1号大桥、掉水岩2号大桥、尖山坡大桥、徐家坝子1号大桥、徐家坝子2号大桥、伍家湾大桥、魏家地大桥、小槽子大桥、三川洞大桥、小麻窝大桥、道各大桥、大坪子大桥、大山隧道、这块隧道、伍家湾隧道、魏家地隧道、大坪子1号隧道、大坪子2号隧道。

HLTJ-3

K48+148-K63+200

14.841

主要工程规模:服务区1处;路基工程4965m,挖方约*******m3,填方约*******m3;大桥工程3840m/15座,隧道工程8058m/11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韭菜坪服务区、黄家院子大桥、后菁大桥、曹家沟大桥、朱家湾中桥、杨家冲子大桥、大沟大桥、大岩洞中桥、雷打岩大桥、大麻窝大桥、湾子大桥、湾子中桥、肖家隧道、大岩洞1号隧道、大岩洞2号隧道、雷打岩隧道、湾子1号隧道、湾子2号隧道、韭菜坪隧道、平子隧道、环岩隧道、朱家湾隧道、苦李树隧道。

HLTJ-4

K63+200-K79+400

16.187

互通2处;服务区1处;路基工程12201m,挖方约*******m3,填方约*******m3;特大桥工程1260m/1座,大桥工程3116.6m/10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兴发互通、雉街互通、木果服务区、拉呼寨2号大桥、才溪冲1号大桥、才溪冲2号大桥、才冲1号大桥、才冲2号大桥、才溪大桥、岩洞1号大桥、岩洞2号大桥、冒冲大桥、大海贝1号大桥、大海贝2号大桥、黄家湾大桥。

HLTJ-5

K79+400-K91+750

12.35

互通1处;路基工程4838m,挖方约*******m3,填方约*******m3;特大桥工程773m/1座,大桥工程4069.6m/16座,隧道工程4252m/3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木果互通、毛家乐大桥、罗家寨大桥、冷水河特大桥、谢家大桥、法倮大桥、郭家垭口中桥、汪家寨大桥、黄家湾隧道、谢家垭口隧道、汪家寨隧道。

HLTJ-6

K91+750-K100+770.004

9.02

互通3处;路基工程3633m,挖方约*******m3,填方约447154m3;特大桥工程700m/1座,大桥工程3063m/7座,隧道工程2420m/1座。

本合同段主要控制工程:汪家寨互通、落飞戛互通、水淹坝枢纽互通、沙坝头大桥、座车特大桥、刘家坪子大桥、康熙寨大桥、水井沟大桥、落飞戛大桥、座车隧道。

HLLM1

K30+600-K63+200

32.60

1、路面工程;2、中央分隔带绿化;3、伸缩缝

HLLM2

K63+200-K100+700.004

37.50

1、路面工程;2、中央分隔带绿化;3、伸缩缝

HLJA1

K30+600-K63+200

32.6

1、交安设施;2、声屏障

HLJA2

K63+200-K100+700.004

37.50

1、交安设施;2、声屏障

HLJD1

K30+600-K63+200

32.60

机电

HLJD2

K63+200-K100+700.004

37.50

机电

HLFJ1

K30+600-K63+200

32.60

房建

HLFJ2

K63+200-K100+700.004

37.50

房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至六盘水高速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建设项目驻地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服务。各合同段设置如下: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HLZDJL)3个(不含驻地监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HLZXSYS)2个,桥梁隧道监控预报(HLQSJK)2个。具体合同段划分如下:

监理、中心试验室标段划分表

合同段

对应施工工期(月)

对应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作内容

HLZDJL-1

36

HLTJ-1、HLTJ-2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含消防土建部分)、排水和防护、绿化、环保、水保等工程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含监抽试验检测工作及路基高填方沉降监测和高边坡变形监测)

HLZDJL-2

36

HLTJ-3、HLTJ-4、

HLLM1(2)、HLJA1(2)、HLJD1(2)、HLFJ1(2)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含消防土建部分)、排水和防护、绿化、环保、水保、全线的(路面、房建(含消防土建部分)、交安、机电)等工程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含监抽试验检测工作及路基高填方沉降监测和高边坡变形监测)

HLZDJL-3

36

HLTJ-5、HLTJ-6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含消防土建部分)、排水和防护、绿化、环保、水保等工程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含监抽试验检测工作及路基高填方沉降监测和高边坡变形监测)

HLZXSYS-1

36

HLTJ-1、HLTJ-2、HLTJ-3、HLLM1、HLJA1、HLJD1、HLFJ1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排水和防护、路面、绿化、环保、水保、房建(含消防土建部分)、交安、机电等工程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及检测工作(包括专项检测:桥梁桩基完整性检测、抗滑桩完整性检测、边坡锚杆锚索检测、隧道施工质量检测、单梁荷载、预应力、孔道灌浆密实度的试验检测)。

HLZXSYS-2

36

HLTJ-4、HLTJ-5、HLTJ-6、HLLM2、HLJA2、HLJD2、HLFJ2

对应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排水和防护、路面、绿化、环保、水保、房建(含消防土建部分)、交安、机电等工程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及检测工作(包括专项检测:桥梁桩基完整性检测、抗滑桩完整性检测、边坡锚杆锚索检测、隧道施工质量检测、单梁荷载、预应力、孔道灌浆密实度的试验检测)。

桥梁监控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标段

桥梁名称

中心桩号

孔数及跨径

上部结构形式

监控范围

HLQSJK-1

HLTJ-1

殷家特大桥

K37+100

2*40+96.8+2*180+96.8+2*40

连续刚构+预应力砼连续T-梁

对主桥进行施工监控。

HLTJ-2

末洛特大桥

K38+746.5

30+40+76.8+140+76.8+15*40+45+45+27

徐家坝子大桥

K42+881.8

2*30+66.8+120+66.8+11*40

小槽子2号大桥

K44+855

40+76.8+140+76.8+40

大坪子大桥

K47+988

80.8+140+80.8

HLQSJK-2

HLTJ-4

登亨大桥

K76+724.2

3×40+4×40+4×40+3×40+(66.8+120+66.8)

HLTJ-5

冷水河特大桥

K83+942.6

4×40+3×40+(96.8+180+96.8)+3×40

HLTJ-6

高峰坝特大桥

K94+978

(2×30+2×40)+(106.8+200+106.8)+3×(3×40)

注:各标段桩号、长度,桥梁的跨径、主桥长度、结构形式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隧道监控标段划分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标段

隧道名称

桩号

总长

(米)

单洞总长(米)

监控范围

HLQSJK-1

HLTJ-1

东山隧道

K31+325-K31+906

580

1221

隧道监控量测(含进出口边、仰坡)、超前地质预报检测。

前山隧道

K32+192-K32+983

797

1533

腊子沟隧道

K34+753-K35+076

323

652

二龙隧道

K35+949-K36+089

140

289

HLTJ-2

大山隧道

K37+766-K38+201

435

887

这块隧道

K40+430-K41+545

1115

2226

伍家湾隧道

K43+265-K43+708

443

858

魏家地隧道

K43+823-K44+435

612

1191

新家隧道

K46+055-K46+522

467

915

大坪子1号隧道

K46+916-K47+350

434

949

大坪子2号隧道

K47+506-K47+831

325

616

HLTJ-3

肖家隧道

K48+148-K48+497

385

771

平子隧道

K49+744-K50+026

282

559

环岩隧道

K50+273-K51+547

1261

2559

朱家湾隧道

K51+772-K53+081

1309

2619

HLQSJK-2

HLTJ-3

苦李树隧道

K53+221-K54+210

989

1982

隧道监控量测(含进出口边、仰坡)、超前地质预报检测。

大岩洞1#隧道

K54+472-K55+262

790

1260

大岩洞2#隧道

K54+995-K55+224

229

460

雷打岩隧道

K55+445-K55+948

503

1013

湾子1#隧道

K56+325-K56+686

361

766

湾子2#隧道

K57+007-K57+172

165

297

韭菜坪隧道

K57+257-K59+185

1926

3915

HLTJ-5

黄家湾隧道

K79+498-K80+286

788

1570

谢家垭口隧道

K84+837-K85+985

1148

2314

汪家寨一号隧道

K87+490-K89+595

2105

4209

汪家寨二号隧道

K89+625-K89+821

196

417

HLTJ-6

高峰坝隧道

K92+041-K94+513

2472

4889

注:各标段桩号和长度,隧道的长度、结构形式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监理、中心试验室服务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36个月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工令下达之日止,施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试验检查)的施工标段交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至所监理(试验检查)的施工标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控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服务报告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要求:1、(HLZDJL-1、HLZDJL-3)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项目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HLZDJL-2)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项目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中心试验室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为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及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2018年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为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2018年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仅监理HLZDJL-2合同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1参加监理标段投标的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监理信用等级为准)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监理标段投标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监理合同段投标可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表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

AA

A

B

C

投标人可购买合同段的最大数量

3

2

1

1

投标人中标的数量

1

1

1

1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2

参加中心试验室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可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系统http://www.jtsyjc.net/上查询)、参照文件《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 318号)以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新信用等级评价中 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中心试验室合同段投标可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表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

AA

A

B

C

投标人可购买合同段的最大数量

2

2

1

1

投标人中标的数量

1

1

1

1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3参加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要求同3.3.2款中心试验室的规定规定。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合同段投标可申请数量和可中标数量表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

AA

A

B

C

投标人可购买合同段的最大数量

2

2

1

1

投标人中标的数量

1

1

1

1

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3.4监理标段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监理企业名录”(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5本项目监理与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同时招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投标,则监理标段和该标段监理范围对应的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标段不得同时中标,否则优先授予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3.6本项目中心试验室与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同时招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投标,则中心试验室和该标段范围对应的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标段不得同时中标,否则优先授予中心试验室标段的中标资格。

3.3.7本项目监理有3合同段,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监理多个合同段投标,则不得同时中标,否则优先其中标金额高的合同段中标资格;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有两个合同段,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中心试验室2个合同段投标,则不得同时中标,否则优先其中标金额高的合同段中标资格;本项目桥梁隧道监控预报有2合同段,若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桥梁隧道监控预报2个合同段投标,则不得同时中标,否则优先其中标金额高的合同段中标资格。

3.3.8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施工方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图纸。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1时00分,请在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投诉、举报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

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电话: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赫六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赫章县会展中心5楼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邮编:

邮编:550008

电话:139*****452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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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魏先生、陈女士、刘女士

日期:2018年10月22日

附件:资格人最低要求及评分办法

附录1-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HLZDJL-1、HLZDJL-3)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项目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HLZDJL-2)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项目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1-2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HLZXSYS-1~HLZXSYS-2、HLQSJK-1~HLQSJK-2)

中心试验室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为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及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2018年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覆盖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内容)。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或为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2018年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附录2-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附录2-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企业业绩要求

附录3-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HLZDJL-1~HLZDJL-3)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监理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5.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认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监控预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

附录3-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企业信誉要求(HLZXSYS-1~HLZXSYS-2、HLQSJK-1~HLQSJK-2)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监理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5.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认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监控预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

附录4-1资格审查条件(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HLZDJL-1~HLZDJL-3)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5年以上监理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4-2资格审查条件(中心试验室及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负责人最低要求HLZXSYS-1~HLZXSYS-2、HLQSJK-1~HLQSJK-2))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中心试验

室负责人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10年以上试验检测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负责人

1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包含隧道和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10年以上试验检测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4-3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设备及交通设施要求)

标段

试验、检测设备要求

交通设施要求

四驱皮卡车

四驱越野车

HLZDJL-1~HLZDJL-3

无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标段试验检测范围自行确定,但必须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2

4

HLZXSYS-1~HLZXSYS-2

无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标段试验检测范围自行确定,但必须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2

3

HLQSJK-1~HLQSJK-2

无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标段试验检测范围自行确定,但必须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2

2

附录5-1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HLZDJL-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公路工程环境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以上。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经济专业),同时持有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计量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小计

11

试验检测员

2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监理员

9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有两年以上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附录5-1中的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监控服务工作的要求,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HLZDJL-2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项目路面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公路工程环境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以上。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房建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经济专业),同时持有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计量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小计

20

试验检测员

3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监理员

11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有两年以上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附录5-1中的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监控服务工作的要求,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HLZDJL-3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至少1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另一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公路工程环境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5年以上。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经济专业),同时持有建设部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项目合同计量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备相关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小计

11

试验检测员

2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监理员

9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专业技术培训或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有两年以上公路监理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附录5-1中的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监控服务工作的要求,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附录5-2资格审查条件(中心试验室其他人员最低要求HLZXSYS-1~HLZXSYS-2)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有10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试验检测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有5年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试验检测员

6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专项检测试验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覆盖桥梁、隧道专业),桥梁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至少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桥类似检测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专项检测试验员

4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覆盖桥梁、隧道专业),至少有2年以上类似检测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附录5-2中的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监控服务工作的要求,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附录5-3资格审查条件(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其他人员最低要求HLQSJK-1~HLQSJK-2)

合同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HLQSJK-1

技术负责人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和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10年高速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超前预报、监控试验检测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高速公路工程隧道超前预报或施工监控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高速公路工程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超前预报、监控试验检测员

7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隧道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员

3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HLQSJK-2

技术负责人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和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10年高速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超前预报、监控试验检测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高速公路工程隧道超前预报或施工监控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5年高速公路工程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隧道超前预报、监控试验检测员

5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隧道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桥梁监控试验检测员

3

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桥梁专业),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有2年公路工程类似试验检测经验。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附录5-3中的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资格要求。

2.若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监控服务工作的要求,招标人随时有权要求增加相关人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招标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支出应在投标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额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此条不适用)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a.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b.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此条不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的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以下a、b两条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b、投标报价递交函中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续上表

监理合同段评分标准(HLZDJL-1~HLZDJL-3)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项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的工作方法、流程

10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工作方法、流程是否可行,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的要求进行评定,得6~10分

监理措施

10

根据工程质量监理、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各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得6~1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及所提出的相应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定,得6~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得3~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驻地监理工程师

20

近10年(指200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完成过1个完整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得10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监理机构设置

5

根据办公室设立地点的选择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是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定,得3~5分。

2.2.4(3)

评标价

10

(1)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3)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其中: E1=0.2; E2=0.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 分。保留两位小数。

(4)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类似业绩

25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独立完成1个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得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5分,最多加20分(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信誉

5

信誉

5

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认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5分,A级得2.5分,B级得0分,C级扣2.5分。

续上表

中心试验室同段评分标准(HLZXSYS-1~HLZZXSYS-2)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项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10

根据工作计划的科学、合理性,能否满足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等进行评分,得6~10分。

试验检测的方法、内容

15

根据工作计划的科学、合理性,能否满足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等进行评分,得9~15分。

试验检测质量保障措施

5

对检测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分,分值3~5分。

对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建议

5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得3~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中心试验室负责人

25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完整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主任经历,得20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室主任或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的加5分,最多加5分。

(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2.4(3)

评标价

10

(1)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3)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其中: E1=0.2; E2=0.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 分。保留两位小数。

(4)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业绩

25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a、累计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业绩得9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b、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桩基检测业绩得1.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c、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隧道检测业绩得1.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d、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边坡锚杆、锚索检测业绩得1.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e、累计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梁片预应力及灌浆密实度检测业绩得1.5分。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a、b、c、d、e项最高共计得25分)

信誉

5

信誉

5

a.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文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认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5分,A级得2.5分,B级得0分,C级扣2.5分。

续上表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合同段评分标准(HLQSJK-1~HLQSJL-2)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项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10

根据工作计划的科学、合理性,能否满足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等进行评分,得6~10分。

试验检测的方法、内容

15

根据工作计划的科学、合理性,能否满足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等进行评分,得9~15分。

试验检测质量保障措施

5

对检测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分,分值3~5分。

对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建议

5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得3~5分。

2.2.4(2)

主要人员

25

桥梁隧道监控预报负责人

25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隧道超前预报或隧道监控或桥梁监控(主跨≥120m连续刚构桥)项目负责人经历,得20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隧道超前预报或隧道监控或桥梁监控项目负责人经历的加5分,最多加5分。

(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2.4(3)

评标价

10

(1)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3)如果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且偏差率< -20%,则投标

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其中: E1=0.2; E2=0.1。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为0 分。保留两位小数。

(4)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业绩

25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隧道超前预报或隧道监控或桥梁监控(主跨≥120m连续刚构桥)得5分,最多得25分;(未提供有效业绩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信誉

5

信誉

5

a.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文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认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得5分,A级得2.5分,B级得0分,C级扣2.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招标人确定扣分分值,审的)。

2.1.3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施工监理合同段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施工监理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施工监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签: 预报 隧道监控 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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