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水基产品微生物控制助剂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1500吨水基产品微生物控制助剂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盘锦希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水基产品微生物控制助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基地A区13号 建设内容:厂房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主要建设恒温反应釜、研磨机、过滤机、灌装机、冷水机等配套设施,项目年产1500吨杀菌剂、防腐剂及防霉剂产品。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设备进料口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拟在进料口处加设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RO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污水收集罐,满足孵化基地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后,用罐车送至孵化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选取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纸、废滤袋、原料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废滤纸、废滤袋、原料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在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并未超过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本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请以电话联系建设单位,或者提交书面意见至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您关于该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希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兵 联系方式:139*****439 盘锦希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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