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防空警报器招标公告
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防空警报器招标公告
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防空警报器的询价采购单
GYZCX—201882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请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前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长生路25号一楼),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包括“到货时间”、“合计数”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业务咨询电话:采购中心:****-********采购单位:祁科长139*****760
报 价 单
单位:元
项目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 | 总价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 ||
1 | 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 | 详见附件 | 6 | 250000 | ||||
2 | 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器 | 详见附件 | 2 | |||||
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合计 | ¥:大写: | |||||||
报价要求 | ||||||||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要乙级以上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以上,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 ||||||||
2、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要乙级以上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技术参数响应表(原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报价单物品品牌、型号、参数,否则当废单处理。 | ||||||||
5、所有设备,卖方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 | ||||||||
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 ||||||||
7、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8、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该项目的所有余款。如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备注 | 报价中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
附件:
防空警报器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
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6台,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器2台
二、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需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要乙级以上或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以上(提供相关复印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警报器技术要求
1、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及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家人防办发布的《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用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等各项规范要求。
2、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及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器必须具备警报系统远程集中统一控制功能,能够正确接收和响应高邮市目前现有警报集中控制中心发布的远程控制指令,且必须与高邮市现有的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相兼容匹配。
3、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具备四路音响输出,总功率≥2000W,包含远程遥控接收模块,故障自动检测等功能。
4、户外多媒体防空警报器:具备四路音响输出,总功率≥600W,采用LED单色P10单元板,面积约3.5㎡左右,不锈钢屏体、包边、立柱、钢架结构,自带4G图文接收模块及一年费用的流量卡、警报远程遥控接收模块,故障自动检测等功能。
5、警报包含类型: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害警报。
6、控制方式:远程集中遥控及现场手动控制。
四、服务要求
1、需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保障能力,接到报修电话到响应时间为12小时内。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期叁年。
五、相关说明
1.本项目总报价包括防空警报设备及其配件、税费、运费、保险、地基开挖、预埋钢笼、混凝土浇灌、管线预埋、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报价人需要在1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3.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江苏省高邮市,具体详细的安装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成交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
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该项目的所有余款。
5.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康华园社区三楼
联系人:祁祥
联系电话:139*****760
招标单位: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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