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招标公告

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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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
项目法人: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址:瑶海区
立项批文名称: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项目审批单位: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18-10-17 11:34:00

公告正文

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处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

项目编号

2018CYCJ0582

委托方(处置方)

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2018年10月23日9:00始至2018年11月5日17:00止

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8年10月23日9:00始至2018年11月6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1、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主要包括一批报废设备、废旧钢材、废铝和废旧金刚砂。可详见附表《标的明细表》,整体打包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序号1-40为报废设备,部分设备部件丢失或缺失,处置方不另作解释。序号41废旧钢材约120吨,序号42废旧金刚砂约30吨,序号43废铝约30公斤,均为暂估数,须意向受让方亲临现场踏勘确认,成交后标的交付以现场实际堆放存量为准,不另行称重。不变更成交价格,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签约、不履约或部分不履约。

2、上述资产处置行为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

3、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2018]第068号《报废资产评估报告书》(见下载附件),评估价值合计人民币339300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处置

底价

33.93万元

竞价保证金

7万元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字样。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报名。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向处置方了解标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重量、体积、范围、规格型号、成分、成色以及部件缺失情况,了解拆除、拆解、拆卸标的物需具备的设施设备及施工难度。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签署勘察确认表。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处置标的,确认了标的各方面情况,并认可处置资产现状及处置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

(二)本次处置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程序的有关费用、税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三)自处置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置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处置方不提供本次处置标的增值税票。

(四)处置资产最终只移交给受让方,如涉及相关行政许可(备案)须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五)标的拆除清运应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完成,需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处置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现场使用明火拆卸和切割时,应经处置方同意及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确保完全安全情况下方可实施。在拆除移交标的中不得拆除墙体预埋件,不得损坏墙体、门窗、围墙。在序号40标的报废天然气炉移交中,遇黄色天然气管道不得拆除。须在处置方指定位置人工拆除,不得动用明火切割!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处置合同》。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处置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并于《资产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处置价款。

受让方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2),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1号窗口换取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处置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报名登记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六楼652室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合肥市交易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处置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五)现场勘察表(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需双方签章)。

上述资料如要求复印件需盖意向受让方公章,相关格式文件需加盖公章。

十三

竞价程序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500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

1、请务必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处置方签订《处置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到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52室领取《成交确认书》。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在竞价结束次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和处置方均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下述标准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是:单向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5%,50000万以上部分,为0.125%。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处置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处置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处置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处置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

十八

其他说明

(一)处置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处置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资产处置清单

3、处置标的相关决策批准文件

4、处置方承诺函

5、《资产评估报告》

6、资产评估备案表

7、处置要求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处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处置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九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A区652室)

技术支持电话

********00,****-********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表:

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异形砂轮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

异形砂轮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

砂轮外圆磨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4

专用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5

平磨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6

平磨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7

平磨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8

异形砂轮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9

砂轮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0

900砂轮加工车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1

江淮叉车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2

250吨油压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3

顺流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4

剪板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5

砂轮转速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6

砂轮喷砂硬度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7

龙门刨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8

电焊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19

万能铣床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0

洛氏硬度计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1

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2

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3

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4

顺流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5

混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6

万能液压机100T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7

万能液压机100T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8

25T液压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29

风干箱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0

硬化炉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1

硬化炉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2

砂轮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3

万向摇臂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4

筛料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5

台钻

/

2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6

大小电机

/

约15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7

空压机

/

2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8

砂轮切割机

/

2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39

万能材料试验机

/

1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40

天然气炉

/

2

报废,现状较差,部分组件缺失

41

废旧钢材

/

约120

数量为暂估

42

废旧金刚砂

/

约30

数量为暂估

43

废铝

/

公斤

约30

数量为暂估

合计

附图:

标的部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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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延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报价周期;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③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5款所述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编号:2018CYCJ0582)”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产权处置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年 月 日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编号:2018CYCJ0582)”所提交竞价保证金¥(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诺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瑶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对处置公告、处置文件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公告(编号:2018CYCJ0582)》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进行了现场踏勘无异议、尽职调查后,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处置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受让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保证:标的拆除清运工作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完成,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遵守国家及安徽省、合肥市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我方自行承担,若给处置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服从处置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现场允许使用明火拆卸和切割时,应经处置方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配备齐消防灭火器材,在确保完全安全情况下实施。在拆除移交标的中不拆除墙体预埋件,不损坏墙体、门窗、围墙。在序号40标的报废天然气炉移交中,严格按照处置方指定位置进行人工拆除,不动用明火切割!遇黄色天然气管道不拆除。

5、我方承诺,完全接受处置文件所附《处置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若我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处置方签订《处置合同》的,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现场勘察表

项目名称:合肥市砂轮新厂报废设备及金刚砂处置

项目编号:2018CYCJ0582


序号

踏勘项目

具体内容及表述

是否清楚

无异议

1

1-40号报废设备

设备数量、体积、范围、规格型号、成分、成色、以及部件缺失情况

2

废旧钢材

估算重量约120吨,外观、数量、重量、体积、范围、规格型号、成分、成色情况

3

废旧金刚砂

估算重量约30吨,外观、数量、重量、体积、范围、规格型号、成分、成色情况

4

废铝

估算重量约30公斤,外观、数量、重量、体积、范围、规格型号、成分、成色情况

5

其他需要现场勘察的内容

处置方签章: 意向受让方签章:

2018年 月 日

注:现场踏勘无异议双方签章后,成交后所有对标的异议均不作为相关事宜之理由。

附件6:

资产处置合同

处置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处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处置标的

处置标的相关描述:主要包括潜污泵、格栅除污机、高压柜、抵押无功补偿柜、交流低压抽出式开关柜、变压器和配电房等,详见附表“标的明细表”。

标的其他详情可见安徽新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皖新房价估字[2018]第60号).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处置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对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处置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四条 处置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处置价格:

甲方将处置标的以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处置价款”)处置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2)一次性付清全部处置价款。

第五条 处置标的交割事项

(一)处置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处置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甲方不提供处置标的增值税票。

(三)处置标的如需拆除、清运以及残料处置等工作,乙方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甲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乙方保证:1、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2、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施工的,乙方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乙方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甲方备案存档。3、如在对处置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处置税费的承担

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搬运、装卸和拆除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产权处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 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处置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万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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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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