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农业局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寿宁县农业局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 险”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农业局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09:58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10:00至2018年10月30日10: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http://cz.fjzfcg.gov.cn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10:00至2018年11月07日10: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指定地点指定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07日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指定地点指定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符贵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00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农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符贵文:138*****5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海滨壹号3号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先生:****-*******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寿宁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 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 险”项目
项目编号:[350924]HH[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贵文
项目联系电话:138*****5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贵文:138*****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海滨壹号3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寿宁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救助扶贫保 险”项目数量:10704人简要规格描述:对于在精准帮扶期间(从政策生效之日起的试行期间)死亡的建档立卡对象,每人补助3000元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殊要求:包:1明细描述供应商资格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11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0:00至2018年10月3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http://cz.fjzfcg.gov.cn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0:00至2018年11月07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指定地点指定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指定地点指定地点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贵文
项目联系电话:138*****5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 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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