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单位拟对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3日-2018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瑶镇人民政府(邮编:4103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大瑶镇华园村

建设单位

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杨花攀升出口花炮厂位于浏阳市大瑶镇华园村,总投资7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46666.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生产组合烟花(C级)、喷花类(B、C、D级)、玩具类(玩具造型,D级)、爆竹类(C级)。设计组合烟花年产8万箱、爆竹类产品年产量3万箱、其他烟花年产量1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鞭炮生产线和药、结鞭工序配套抽风+湿法除尘措施;烟花生产线生产设备室内操作,地面、工作台面定期冲洗降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较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产品试放产生的烟尘污染通过合理选择试点地点可以控制;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和菜地浇灌;药物线清洗废水经车间外小沉淀池初步沉淀后汇入总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作渉药工房工作台面、地面冲洗水,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要求对有药车间沉淀池定期清渣,总沉淀池周边设围堰,上面加盖以防雨水汇入,有药车间沉淀池的含火药废渣必须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点销毁,销毁方案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通过采用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山林阻隔消吸声等噪声控制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含火药类废物、湿法除尘设施沉渣以及不合格产品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点销毁,销毁方案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危险化学品原辅材料废包装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供应厂商回收利用;一般原辅材料废包装物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纸类和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垃圾填埋场作安全填埋处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大瑶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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