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09]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10个合同段
合同段
项目
桩号
招标范围
01
彩宇大街道路排水、跨靠边王支沟桥梁
K3+548(福祉大路)-K4+640(丙十七路)
道路、桥梁、排水工程施工
02
彩宇大街道路排水
K4+640(丙十七路)- K5+803(丙二十路)
03
新城西街道路排水、跨后三家沟桥梁
K0+034(乙十四路)- K1+393(福祉大路)
04
新城西街道路排水、跨靠边王支沟桥梁
K1+417(福祉大路)-K3+672(丙二十街)
05
丁二十二路道路排水
K0+067(临河街)-K0+946(彩宇大街)
06
丁二十二路道路排水
K1+050(彩宇大街)-K2+320(新城大街)
07
乙十四路、世二路道路排水
K0+027(彩宇大街)-K1+744(新城大街)
南三环路-临河街
08
商务区北路道路排水
K0+029(临河街)-K1+720(新城西街)
09
光电产业园南路道路排水
K0+100(临河街)-K2+332(新城大街)
10
光电产业园北路道路排水
K0+094(临河街)-K2+625(新城大街)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
2.3 计划工程日期: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10月31日,工期174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06合同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07-10合同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五年内有类似道路、桥梁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01-06合同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07-10合同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3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设在吉林省的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在三个合同段中投标,但只能在一个合同段中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4月9日至 2010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图纸押金为 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拾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控制价85%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宋莉、张吉庆、吕善哲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