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其他音频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普洱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14:2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24日08:00至2018年10月30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05日14:30至2018年11月05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宁洱县政务局旁)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05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斌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洱县行政办公区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已由宁洱县财政局以宁采计【2018】209号批准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宁洱县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设备采购(音响套装)进行竞争性磋商。
2、采购项目概况
2.1预算金额为60.04万元。
2.2采购编号:ZZCG2018-10-16。
2.3采购内容:文化设备(音响套装)共79套(每套包括:功放,双音响一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专业演出舞台音响套装 | 79 | 套 | 额定功率(8Ω)450W*2,桥接功率(8Ω)1400W,音频响应20Hz-20kHz,电压消耗8W额定800W;舞台音响(一对):双15英寸,单个额定功率500W,频率45Hz-20kHz。 |
说明:(1)具体要求等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4交货期(工期):2018年11月15日以前完成。
2.5交货(安装调试)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请在□内打√或×)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磋商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②如经销商参加,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须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标记★号产品);
③所报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提供合格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④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至今,同本项目同类型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⑤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7年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拟成交人在中标后,须在普洱市内具有固定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⑦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查询和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条适于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④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至今,同本项目同类型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须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标记★号产品,如经销商报名);⑥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1.报名时法人或委托人请出示相应身份证原件;
2.以上所有项资料还须复印加盖公章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检验后退还。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 月05 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宁洱县政务局旁)。
5.2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宁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宁洱县政务局旁)。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成交公示均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 址:宁洱县行政办公区5楼
联系人:伍庆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洱县南城尚居20幢106号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
2018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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