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铸)结构件喷砂底漆项目招标公告

钢(铸)结构件喷砂底漆项目招标公告

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钢(铸)结构件喷砂底漆项目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钢(铸)结构件喷砂及底漆(外包)

招标文件编号:HM—WB********

2

招标单位名称: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镇江市京江路9号邮编:212003 联系电话:0511—********

3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方案申报

4

投标有效期:90天。

5

投标保证金:0

6

投标文件:正本1份

7

标书递交:以信函密封形式(盖骑缝章)递交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地址:镇江市京江路9号 电话:0511—******** 联系人:严国忠

8

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投标截止时间:下午16:00(北京时间)

9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1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10

评标办法:按第一章一、总则,二、招标内容4,5条

一、总则

一、定义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方案申报邀请中所述钢结构件喷砂底漆项目。

2、“招标人”指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3、“投标人”指参与项目竞争,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承包单位。

4、“中标人”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钢(铸)结构件喷砂及底漆(公司产品及承接的外协件)

2、施工地点:镇江京江路9号(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具体进场施工时间另行通知)

3、报价说明:

(a) 招标人提供施工场地、设备、工具、电力、压缩空气、油漆。其余消耗性材料(包括喷砂所需的砂、丸等)、劳动保护用品等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补充;

(b)投标人负责喷砂、油漆设备和工具的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等。包括但不限于油漆房更换活性炭、过滤棉,喷砂房清理除尘器滤芯等,具体规定按招标人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c)报价项目中的大件是指单件重量大于等于1吨的产品,主轴承盖因喷砂面积较少将其纳入大件报价,首端盖按套计重;小件是指其它单件重量小于1吨的产品。

(d) 油漆是指喷砂后的底漆。

4、内容及要求:

序号

报价要求

工 作 内 容

报价(不含税)

报价(含税)

税率

能否抵扣

分值

1

按吨报价

大件喷砂





43

2

按吨报价

小件喷砂





32

3

按件报价

大件底漆(扫气管)





10

4

按件报价

大件底漆(空冷器)





10

5

按吨报价

小件底漆





5

5、综合评分办法: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1). 价格:满分 90 分

以初审合格(满足或优于招标书技术参数)所有投标价平均值的95%为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分项总分扣完为止。

2). 业绩:满分3分

投标方,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得0.5分,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3).优惠条件:满分5分

按各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以及保证满足招标方安全、质量、生产进度、成本控制要求的措施方案的保障程度打分。

4).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性、有无缺漏):2分

好:得分2分 中:得分1分 差:得分0分。

三、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如开出不能抵扣的税票,应计算在价格中;

2、本次投标人是具有钢结构件喷砂和涂装资质的法人单位。

3,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含安全协议)后20日内应办妥所有手续并随时按甲方通知要求进场作业。

二、方案申报须知

一、方案申报文件主要内容:方案申报报价要求、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

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我公司将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投标人。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当按照方案申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3、投标人开票必须说明是增值税票还是普票并明确税率。

4、响应性文件应按照方案申报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5、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证明其合格资格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社保登记证;

(4)安全资格证(也可中标后办)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1、参加谈判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参加谈判响应性文件密封送达规定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将拒收。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

3、响应性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投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标

一、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一般为五人及以上且为单数。项目业务部门经办人员不参加评标。

二、投标单位不得低于三家,连续二次低于三家,可走比价审价程序。

三、评标小组依据本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对方案申报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

四、评标程序

1、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

2、评标小组在议标和评审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并形成评标意见。

3、推荐候选或最终确定成交承包单位;

4、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方案有关的一切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四、合同授予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五、纪律与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谈判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由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在标资格。

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小组成员不得泄露招标信息,违者年度考核一次,扣奖金300元。受贿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按受贿额三倍扣除奖金。

本招标监督机构: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党支部

地址:镇江市京江路9号 邮编 212003

举报电话:0511—********

传真:0511—********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甲方的招标书及乙方的投标书。

(2)“甲方”系指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3)“乙方”系指承包钢结构喷砂底漆项目的法人单位。

2、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钢(铸)结构喷砂底漆项目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设备、工具、场地、电力、压缩空气和油漆。

2、乙方所必须的工作午餐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已在承包费中扣除。

3、乙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指定任务,当月经双方确认后,按表一结算,凭乙方开具能抵扣16%的增值税发票于次月20日前,甲方支付劳务费,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表一:

序号

工 作 内 容

价(含税)

1

大件喷砂

/吨

2

小件喷吵

/吨

3

大件底漆(扫气管)

/件

4

大件底漆(空冷器)

/件

5

小件底漆

/吨

二、乙方义务:

1、除设备、工具、场地、电力、压缩空气和油漆以外,其余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喷砂所需的砂、丸等)、劳动保护用品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补充;

2、负责喷砂、油漆设备和工具的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等。包括但不限于油漆房更换活性炭、过滤棉,喷砂房清理除尘器滤芯等,具体规定按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3、乙方至少有三人在现场工作,二人喷砂,一人油漆兼辅助,低于三人时,要及时补充,时间最多在二周内。乙方应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现场的负责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质量、生产等进行综合管理。若乙方所派人员的技能、安全绩效、质量绩效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替换要求后二周内替换到位。

3、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和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原件。乙方所属员工进入甲方场地施工(生产)前,应向甲方如实提供所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疾控中心提供的有效体检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特殊工种操作证原件,必须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60万),上述证件和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复印留存,在合同期间如有人员调整,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样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和材料。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3、乙方应自行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办理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乙方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所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与乙方所派人员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即使乙方工作人员穿甲方工作服、佩戴甲方标志等也不代表乙方所派人员和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4、乙方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劳动,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按甲方的安全、质量、劳动纪律、技术工艺等各项规章对所派员工进行入场教育,将所派员工入场教育记录报公司职能部门备案后方能入场施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及其员工应自行妥善保管维护好其设备、工具或其他财物,如有损坏自行修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艺规范及有关的管理要求,服从甲方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和调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甲方原则上不对乙方所派人员进行具体指示,由乙方包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产品不良的同样执行甲方“质量考核制度”的相关条款,需要返工、返修(含产品出厂后)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境外返修费用、不良索赔乙方承担50%,乙方如造成料废、工废应照价赔偿。国内客户的返修费用、不良索赔执行甲方“质量考核制度”的相关条款。不能满足甲方生产进度,视对客户影响程度及生产进度、成本费用的影响程度按100元至2000元/次扣减承包费。

8、乙方所派人员应接受甲方监督,不得有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9、乙方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甲方资源,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使用、转让或向第三方泄露项目方案、技术内容及其他所有权属于甲方的物品及知识产权。

三、其他约定条款:

1、关于安全生产条款,另签 “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生产进度要求的,甲方有权将产品交由第3方完成,但如乙方能自行解决的除外。

3、除非由于甲方任务不足的原因,乙方每月的大件小件喷砂累计完成工作量应不低于140吨,否则,按每吨300元扣减劳务费。

4、除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的单项考核外,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满意度(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综合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低于百分制的八十五分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一定比例的劳务费,若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度低于百分制的八十分或一年内累计4次低于百分制的八十分的,视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因乙方不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艺规范,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生产、质量的统一管理,在甲方责令乙方整改后一个月仍不能满足要求的,视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交由“镇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判决)结果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在仲裁期间,除待仲裁(或判决)部分,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7、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续签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续签日,顺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年。

8、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合同。

9、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若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至甲方确定新的承包方为止,最长不超过4个月。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综合评价表

评价指标

标准分

实际得分

评价部门

备注

质量

20


综合工段


安全

30


综合工段


生产进度

20


综合工段


生产成本

10


综合工段


劳动纪律

10


综合工段


综合管理

10


综合工段


合计

100




注:每违反公司规定一例扣2分,严重的最高扣5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响应性文件)

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钢结构件喷砂油漆项目

投标文件

本(正本)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我们同时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已详细审核并全部理解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及谈判中的承诺,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之日起90日)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三年内放弃参与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招、投标有关的其他任何证据或资料。

(5)如果我们在中标通知书写明的期限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书,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费用。

(7)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承诺将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

投标人的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致: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钢结构件喷砂项目招标、投标谈判活动。

被授权委托人在投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中 标 通 知 书

项目业务部门:

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定,确定单位中标。 请按要求与中标方洽谈签订合同,双方严格履行。

特此通知。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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