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街道辖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主城区街道辖区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路采招[2018]1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具有道路或城市清扫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8-10-23至2018-11-05(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室(路桥区政府大院内) 3.招标文件获取: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4.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3 09:30 七、投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三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11-13 09:30 九、开标地址:路桥区南官大道271号(区委党校对面,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三楼)三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人民币200000.00元;标项二:人民币150000.00元;标项三:人民币150000.00元 交付方式:转帐或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路桥城西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相关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中国路桥”(http://www.luqiao.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潘雅琴 联系电话:****-********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 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张文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丁丹晓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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