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交警大队钢制冷凝锅炉采购项目
丹凤县交警大队钢制冷凝锅炉采购项目
丹凤县交警大队钢制冷凝锅炉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受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丹凤县交警大队钢制冷凝锅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丹凤县交警大队钢制冷凝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华鼎商招ZFCG(2018)019号
三、项目内容:主要为钢制冷凝锅炉采购(包含和拆除、安装、调试、恢复及附属工程)共1台 详见竞谈文件。
四、采购预算:286000.00元
五、谈判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技术实力雄厚、企业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与采购项目内容相关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2、谈判人能够提供合法本公司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3、谈判人能够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谈判人能够提供2015-2018年钢制冷凝燃气锅炉相关业绩证明5份。
6、谈判人在商洛长期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请提供1-3资质文件三套,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节假日休息)
(早上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
2、发售地点: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北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女士 182*****971
3、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下午14:30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下午14:30
3、谈判文件提交及竞争性谈判地点: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会议室。
九、采购人名称: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陕西省丹凤县凤鸣街南5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佘先生****-*******
采 购 人:丹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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