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370宝安三期项目部钢骨架复合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PEC-HW-012095-01103-2018-0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宝安松岗水泉路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宝安三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PEC-HW-012095-01103-2018-024),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深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深圳垃圾电厂规划建设规模厂区新增用地面积:1207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大型机械炉排焚烧炉:5x850t/d;自然循环余热锅炉:5x109.1t/h,4.0MPa(a)/400℃;烟气净化处理线:5条(SNCR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碳粉喷射设备(吸附重金属、呋喃和二恶英)+布袋除尘装置(收尘、反应生成物)+SCR脱硝设备+湿法脱酸设备+三级烟气加热设备+单元制烟囱/在线检测、在线监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3x45MW,发电机3x50MW;配一路旁路凝汽器。焚烧炉点火燃料:天燃气。工厂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h/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24宝安三期钢骨架复合管:
钢骨架管复合管(厂家免费提供2台专用焊机使用,并指派专业人员至现场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24宝安三期钢骨架复合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按所在国的法律依法组建,并正式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滤网生产企业,不接受贸易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境外投标人不适用)。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项目货物设计、生产、供应和试验所要求的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装备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提供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必须有近三年的钢骨架管供货业绩合同(须为电厂供货业绩,且机组大小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机组大小,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不符合都将导致不通过资格准入评审或被废标。
(9)投标单位法人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投标单位需在公式截止日前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网站:www.shixin.court.gov.cn)。
(10)如确认报名参与,请在公示结束前将相关资质文件发到wzgl@gpms.cn邮箱,逾期未提交资质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10-3109:00:00---2018-11-0114:00:00
获取方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ec.ceec.net.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115:00:00
递交方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线上递交(网址:http://ec.ceec.net.cn/)
递交地址: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ec.ceec.net.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11-0115:00:00
开标方式: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线上开标(网址:http://ec.ceec.net.cn/)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投标人联系招标人,按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给招标人,招标人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7.2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提供的账号。
投标保证金定为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电汇,从公司基本账号转出。投标结束后,不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且供货完成后30日内退回。
7.3付款方式
电汇或银行承兑。产品运到交货地点且由施工现场初步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16%全额增值税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买方,同时必须在发票中注明材料所使用的项目部)、合同复印件、交货单等资料后一个月付合同总价的80%,卖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每件材料的详细名称、规格、计量单位、金额等信息,且与买方收货签收单保持一致,卖方应派专人或使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送达买方,如逾期送达等卖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需卖方承担相应的税费损失;若由于买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不追究卖方责任,卖方应全面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抵税的事项。若不存在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机组发电移交后一个月内再付15%,留5%为质保金,若不存在卖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质保期:机组发电移交且经业主签发PAC证书后24个月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
联系人:曾工
电话:
***-********电子邮件:wzgl@gpms.cn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