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会议室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会议室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会议室维修改造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交通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预算控制价:28764.61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交通局办公楼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及使用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5.交付或实施时间: 10日历天。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8.1供应商资格要求:8.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8.1.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8.1.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8.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8.3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联系人:杨振峰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无地址:无
联系人:无联系方式:无
发布人:韩艳艳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6时33分12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会议室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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