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丽区移动客户端供稿运维招标公告
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丽区移动客户端供稿运维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丽区移动客户端供稿运维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丽区移动客户端供稿运维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当前,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启动,2020年底将基本实现全国全覆盖,2018年将先行启动600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在此背景下,加强融媒体建设工作至关重要,更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推动媒体转型升级的战略工程。是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着力打造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打造为民排忧解难、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平台。至此,东丽区网信办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合作,共同打造东丽区网移动客户端供稿与运维服务项目,借助国家对的内容和技术力量,以更为权威的平台、专业的技术手段和专业支撑团队为依托,为东丽区融媒体建设筑牢根基、搭建平台,为东丽区政府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便民服务等提供有力工具。该项目建成后,将通过新华社数据库为东丽区提供新媒体供稿,由新华社为东丽区移动客户端提供7x24小时运维支撑服务,从媒体融合的战略角度出发提供内容与技术支撑。同时,通过完备的系统培训,使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供稿后台和客户端后台操作,提高东丽区融媒体建设能力,夯实融媒体发展根基。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成立于1931年,中国国家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作为新闻信息总汇,新华社依托全球信息采集网络,运用最先进的信息加工平台,开发了多品种、多层次的系列信息产品,形成了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全天候为海内外用户提供多层次的新闻信息服务,日均发稿8000多条。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通讯社的下属机构,是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和信息资讯服务。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信息产品的重要机构,是管理新华社所有新闻信息产品资源并进行营销组织策划、市场推广的机构。新华社供稿产品包括文字新闻产品、图片新闻产品、音视频新闻产品、文献资料库、全媒平台等。其中,新华社新媒体专线是新华社第一条采用文、图、图表、漫画和音视频一体的多媒体发稿线路,是新华社社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其为用户提供更符合移动互联网特性的资讯产品,拥有权威、快速、准确的高品质,还将兼具鲜活、有趣、令人惊喜的新特点。按照新媒体用户需求进行N次加工最终形成用户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产品;打破资源分割,统筹、汇聚各部门现有优质新媒体资源;适配“现场新闻”,全面支持向媒体用户输送遍布世界的新华社记者从现场发来的鲜活报道;对接用户需求,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新闻成品化属性,满足用户“拿来就用”需求。新媒体专线从源头集中新华社各类优质内容资源,依据新媒体用户使用习惯,重新整合分类,融合内容形态、科学设置栏目、提升成品水平,形成与用户直接采用无缝对接的系列品牌产品。新华社自2014年起推进党政客户端开发、运维及支撑服务项目。天津东丽移动客户端于2015年10月正式上线,由新华社新媒体基地承建,截至目前经过3年运维,已经成为东丽区的门户客户端,是集政公开、信息发布、服务民生与一体的优质平台。经过多次迭代升级,目前的2.0版本具备图文、视频、专题、服务等多种功能,集成化展示各类资讯和服务,起到了政务客户端传播政府声音、服务社会民生的功效。是区县融媒体平台建设的优质抓手和载体。多年来,新华社与天津市东丽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了包括新媒体专线、新华纵横等供稿服务,和“天津东丽”客户端建设和运维项目,均取得了良好反响和效果。此次和东丽区委网信办合作开展东丽区移动客户端供稿运维服务项目,将依托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强大的全球全媒体供稿体系,和新华社融媒体建设技术平台,结合东丽区工作部署,对“天津东丽”客户端提供新媒体供稿和运维服务,配备专门团队和技术力量。由于新华社内部职能变化,新华社天津分社不具有对外承接项目职能,完全委托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延续服务。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4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2)联系人:何丙菊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三楼 2)联系人:刘璐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9号 2)联系人:戴伟 3)联系电话:********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18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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