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村菜场(重发)工程招标公告
石塘村菜场(重发)工程招标公告
高桥镇石塘村菜场(重发)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Q-ZB(2010)-07
建设(代理)单位:鄞州区高桥镇石塘村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高桥镇石塘村菜场(重发)工程
工程地址:高桥镇石塘村
工程造价:530812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60平方米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项目安全资质等级要求:合格
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承包企业质资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1个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菜场、停车场、厕所及附属工程
招标单位经办人: 邵惠杰 联系电话:****-********
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经办人: 卓威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李蓓玲 联系电话:****-********
报名提供材料:
1、《宁波市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A、B、C各一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有企业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5、交易员需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6、报名企业及所有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费用:报名时同时发放,4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9:30 - 11:00)、下午(13:30 - 15:00)
报名地点: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备注:
1、凡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或在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
2、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在投标报名前(2010年4月21日下午16:00时前)将五万元投标保证金交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石塘村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帐号:****************7),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总公司转账支票,分公司或者办事处交纳的均无效。报名时凭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石塘村经济合作社收款收据参加报名。
3、投标报名单位≤9家的,则全部入围,若投标报名单位>9家,则于2010年4月22日下午15:10进行抽签(抽签时交易员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确定9家正式投标单位,抽签地点在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4、投标报名单位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发生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现象的,建设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交易站将对其行为第一次提出警告,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三个月禁入,第二次则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六个月禁入,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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