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入围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施甸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入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入围机构,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中介机构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YNDCZBDL2018-52
三、招标内容:入围机构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时间内)受到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委托后,应派出含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造价师、执业注册评估师在内的不少于三名人员的工作组,在税务机关的委托下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清算审核工作。在清算审核中,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审核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核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报告应具体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及处理依据,且有两名以上执业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入围数量:3家。
五、财政采购预算:根据收费标准据实支付(合同要求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周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中介机构)须具备税务、审计、造价、资产评估综合服务资质,有能力组织具备税务、审计、造价、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团队,具体主要要求如下:
1、中介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中介机构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介机构及人员执业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3、中介机构纳入行业监管,并定期通过年度年检;
4、中介机构在招标时点上一年度全省行业排名30位以前(含30位),或具备行业(A)
级资质(该项资料以各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5、中介机构组成的执业团队需在8人以上(含8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少于2人
(含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含2人)、执业注册评估师、执业注册造价师各不少于2人;
6、2015年以来承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业务不低于三个项目;
7、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
八、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3、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
三证合一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完税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
料;
6、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法定代表人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备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纸质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01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七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01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365号二楼;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4、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6、招标文件的售卖:每份600.00元,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8、招标单位:施甸县财政局
机构代码证:********1
地址:施甸县甸阳东路34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mail:********19@qq.com">********19@qq.com传真:(0875)*******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公开招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谈判会议现场递交刻录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需要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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