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购买演出团队服务询价项目公告(二次)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购买演出团队服务询价项目公告(二次)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现需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购买演出团队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内容 | 比选保证金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购买演出团队服务项目 | 双福街道2018年文艺演出送基层11场 | 500元 |
二、服务期限
成交人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时间完成演出任务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四、资金来源
自筹。
五、付款方式
演出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
六、投标承包商资格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
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全区经文化部门《重庆市公共文化物联网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民间艺术表演团队、非营利性社会文艺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文化传播公司以及具有从事演出组织策划工作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兴办的演出团队均可报名参加竞争。
七、投标有关说明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下午17:00。
2、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2018年10月24日起到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水岸花都A区9号楼602办公室获取。
3、报名时投标承包商商应提交资料:
江津区文化部门《重庆市公共文化物联网服务平台》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水岸花都A区9号楼602办公室。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
2018年10月24日
演出节目要求
(一)每场演出为1台主体性完整节目,节目不少于10个,时间不少于60分钟,演职人数不少于12人,演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每台节目要有反映江津或双福本土元素的创编节目,如三城联创、扫黑除恶、民生实事、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内容节目。
(三)具有开展演出活动必备的音响、道具、服装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四)演出团队导向正确、组织健全、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五)演出舞台底幕由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统一设计、制作。每场演出需用桁架进行搭建底幕,由团队负责,并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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