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道人山雕塑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道人山雕塑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道人山雕塑景观工程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24 | |||||||||||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道人山雕塑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KXZJ-XS2018-005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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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具有雕塑设计、制作、加工、安装等相关内容。 2、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4、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2号开标厅)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2号开标厅)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其他事项: | 1、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万元整; 1.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银行账号:****************4; 1.3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12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注:▲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到账。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采购人:象山县道人山围涂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励才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象山县汇兴路56号-4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力大厦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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