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及员工子女商业保险招标公告
员工及员工子女商业保险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紫荆分公司和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员工及员工子女商业保险(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HSKG********1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HSCM********3
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紫荆分公司:HSWT********6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ZJHS********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紫荆分公司和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员工和员工子女商业保险。
招标标的如下:
名称 | 保险内容 | 保险金额 | 赔付标准要求 | 预计参保人数(人)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 |
员工商业保险 | 补充门急诊医疗(含女性生育费用) | 0.5万元 | 年免赔额300元,超过的合理费用按90%赔付,其中在二类指定医院就诊的每次门诊赔付金额以90元为限。 | 2700 | ¥700元/人·年 |
补充住院医疗(含女性生育费用) | 2万元 | 住院的合理医疗费用医保承担后个人自负部分按100%报销(包括医保起付线) | |||
意外身故(含意外伤残、意外烧伤) | 5万元 | 意外身故全额赔付 | |||
重大疾病 | 5万元 | 重大疾病全额赔付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5万元 | 疾病身故全额赔付 | |||
员工子女商业保险 | 补充门急诊医疗 | 1万元 | 年免赔额0元,参加医保统筹后的合理费用按70%赔付,其中在二类指定医院就诊的每次门诊赔付金额以90元为限;未参加医保的合理费用按50%赔付,仅限一类指定医院。 | 1550 | ¥500元/人·年 |
补充住院医疗 | 1万元 | 参加医保统筹后的合理费用按70%报销,未参加医保的合理费用按50%赔付。 | |||
意外身故(含意外伤残、意外烧伤) | 5万元 | 意外身故全额赔付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5万元 | 疾病身故全额赔付 |
一类指定医院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定点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浙江绿城医院。二类指定医院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定点的非公立医院、社区医院、所有医疗门诊部或诊所。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若到期后尚未实施新的招标,则招标结果顺延到新的招标结果生效且新的合同签订保单生效之日止。
招标结果覆盖范围:采购人、采购人关联公司以及各分子公司,有权享用本次招标结果和优惠条款,中标单位及备选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保险行业资质证书(包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且具备市级分子公司或市级分子公司以上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
售价(元):¥500.00
支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员工和员工子女商业保险)及招标编号(HSKG********1/HSCM********3/HSWT********6/ZJHS********1),如未按要求列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名称、编号出现错误,导致无法判断缴纳项目的,采购人可拒绝出具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招标代理部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开 户行:********7200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员工和员工子女商业保险及招标编号HSKG********1/HSCM********3/HSWT********6/ZJHS********1。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效的标书费缴纳底单;
5)未经华数供应商认证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公告附件“新增供应商套表”中02excel表格(电子版)。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认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询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杭州华数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紫荆分公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5楼506室;
6、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兰丽霞
联系电话:****-********
7、监管部门: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联系电话:****-********;
九、报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联系人:张冬
联系电话:****-********/186*****905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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