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上余镇木车等村建设用地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江山市上余镇木车等村建设用地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X10期8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上余镇木车等村建设用地垦造耕地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江山市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分四个标段实施

项目区位于上余镇,涉及木车村、江村村及塘一村3个行政村。项目区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等措施,

一标段工程造价259487元,实施总面积6.93亩,其中土地平整面积6.80亩;建成新增耕地面积6.03亩。

二标段工程造价88268元,实施总面积2.44亩,其中土地平整面积2.68亩;建成新增耕地面积1.95亩。

三标段工程造价114714元,项目区工程施工面积2.68亩,其中土地平整面积4.45亩;建成新增耕地面积2.43亩。

2.2本工程总工期:本工程2018年11月30日完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除外)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水利企业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外地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浙备案登记手续。

3.3备注:开标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顺序进行,本次招标以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预中标候选人为原则:如某投标人被推荐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就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各中标单位必须在公示期结束第二天将加盖的中标通知书送至业主单位盖好章后移交至代理公司,如未送至视为放弃中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截止16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江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含工作手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环城西路30-7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一标段资料费200元/份,二标段资料费100元/份,三标段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现金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会现场查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7.1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合同签订:

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每推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以此类推。由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的最高扣除额以履约保证金扣完为限。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忠诚联系人:曾小丽

电 话:669882电 话:151*****560(688560)

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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