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文化馆2018年文化设备购置项目
乾安县文化馆2018年文化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公告
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乾安县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乾安县文化馆2018年文化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CCZJSYFGS-2018-9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货物名称:其他文艺设备
用途:演出服务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由营业执照标明的单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7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的8:30 -16:00时,到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分公司{松原市西郭尔罗斯大路33-6}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售价每标包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8年11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24.074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和中国财经报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乾安县文化馆
地址:乾安县
甲方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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