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综合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VOCs综合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石化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施工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NHGC-GC-2018-07
一、招标条件
宁夏石化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实施部门为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环境保护部《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VOCs 综合整治和降低 VOCs 排放总量,集团公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发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油安[2015]506 号),明确了 VOCs 综合整治的工作范围、目标和要点。同年 12 月 22 日,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关于 VOCs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下发了《关于下发《炼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炼化企业 VOCs 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进度和重点工作,宁夏石化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就是为了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的相关规定。
2.1.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VOCs综合治理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和服务直至招标人最终接收的全部工作。
该项目主要包括:炼油厂油气回收管线收集及装置改造,化肥厂、甲醛厂及炼油厂新建水洗设施,污水处理场废气治理、内浮顶罐更换浮盘及高效密封、其他工艺有组织及采样排放治理以及火炬线增设等。
2.2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炼油厂、化肥厂、甲醛厂厂区内。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工,2019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工程交接(炼油厂火炬线增设流量计部分及因连续生产不能交出需在大修期间完成的工程除外)
2.4 估算投资:约13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类似的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7)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期;
(8)投标人必须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运行有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年10月25日00:00:00至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的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4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
4.5 本次项目招标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照注册企业账号指南链接,CA办理指南链接)。
4.6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7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8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9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10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电子招标运维单位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8时30份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捌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
六、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8时30分;
开标现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宁夏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矿区办公楼一楼)。
开标方式: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网上开标)。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如果参加现场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随身携带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338号 邮 编:750026
联 系 人:严桦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hyan@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团队人员咨询电话:********14转3再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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