燎原村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燎原村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大冶市燎原村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冶招[2018]387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冶市燎原村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18]119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燎原村。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日常监测工程,监测面积1545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原有耕种类型(如水田改旱地或旱地改水田)。
招标金额(最高限价):壹佰叁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1,345,500.00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三年)。
招标范围:对大冶市还地桥镇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区域土壤地力状况、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土壤生态环境调查、地下水环境概况、历史遗留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及潜在污染源进行调查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跟踪调查与检测方案,对重点区域耕地土壤及地下水、农产品种植物、施用化肥、有机肥、农药、灌溉水系水环境质量分季度进行跟踪检测,连续检测3年,掌握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编制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汇编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单位验收。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有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投标人具备由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投标人被批准的计量认证证书范围必须具备以下项目:土壤;
投标人在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土壤调查(或土壤检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在承接监测项目中,无违反监测规范行为,未被地市级及以上环境监测监督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投标人做真实性承诺;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软件指南》(网址: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0月 24 日至2018年10月 30 日23: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 15日09:00 :00 时,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三楼3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招标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松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怡和路15-8号
联系人:於工
电话(传真):****-*******/18972809665
2018年10月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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