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用车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8-07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丰城市]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用车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8-07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18-10-24]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用车第二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FC2018-07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要求(备案编号:FCZFCG2018-307),就“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用车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编号:弘和-FC2018-070-1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项目预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1 |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用车第二次采购项目(1、1.8T自动挡1辆2、1.8T自动挡1辆3、2.2T长轴15座1辆4、2.5L自动挡2辆5、2.3T自动档1辆) | 6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 | 135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01日当日23:00 前(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日前书面通知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下午14:4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 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 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不予受理。
八、CA 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请各拟投标人于2018年11月09日17:00 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江西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gzy.com/
十一、采购单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黎强 联系方式:159*****7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新城区国贸四号楼对面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159*****054
电子邮件:********1@qq.com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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