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GGZY2018-72

依据湖北省监利县财政局采计[2018]585号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县内水系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本标段招标金额约90万元;

第二标段: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酸雨监测、噪声监测,本标段招标金额约90万元。

(三)计划服务期: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在荆州市环保局备案在册;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19年9月30日之后;需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中全部监测资质和能力;

5、投标人必须在本省有独立的实验室,且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规定,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实验室及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图片资料和购买发票);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且具备正高级专业职称,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3名以上,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允许劳务派遣,但需要劳务协议及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且自2016年以来没有受到环保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如有隐瞒,取消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必须在荆州市环保局备案在册;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19年9月30日之后;需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和表3中至少100项监测资质和能力;及噪声和大气的监测资质和能力;

5、投标人必须在本省有独立的实验室,且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规定,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实验室及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图片资料和购买发票);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且具备正高级专业职称,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至少3名以上(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允许劳务派遣,但需要劳务协议及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5年-2017年)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且自2016年以来没有受到环保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如有隐瞒,取消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对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以上资料开标时均需查看原件,上述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磋商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8年11月16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186*****53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磋商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第一标段或第二标段)。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文件售价:免费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取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资格证书;

3、投标人必须在本省有独立的实验室(提供实验室及设备购置证明材料:图片资料和购买发票);

4、拟派项目负责人正高级专业职称,相关人员专业中级职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提供在信用中国上的信用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tb.jianl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民主路307号

联系人:何维

联系方式: 138*****7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国庆一路86号

联系人:姜月娥

电话:150*****001

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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