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SZ2018-24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明新村道路美化工程

HHSZ2018-24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明新村道路美化工程


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明新村道路美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18-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村-明新村道路美化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珲发改审批[2018]8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及其他方式,项目出资比例为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3.20%,其他方式16.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铺设混凝土砖4000平方米,路缘石85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含花篮)50盏;安装铁皮栅栏115米;种植乔木75株,灌木315丛;种植土回填800立方米。

招标范围:市政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哈达门乡新华村-明新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11月 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年06月30日,工期 221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和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8 年10_月_25日至2018 年10_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3:3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近期开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近期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8 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于2018年11月 14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收款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帐号:****************009415,开户银行:珲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249420016。联系电话:****-*******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晓丹

电 话:159*****1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郎博凯

电 话:158*****123

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 年10月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美化 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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