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欢乐水寨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欢乐水寨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先发投[2013]1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欢乐水寨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项目欢乐水寨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山塘村~狮峰山地段,坪塘大道东侧、清风南路南侧,原湖南省新生水泥厂采石场桐溪湖矿坑西侧。

2.3建设规模: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项目欢乐水寨占地面积约7.3万平方米,分为屋顶区水乐园、上区水乐园和下区水乐园三部分,年游客接待量为60万人次。

水乐园水体总面积约为15120m2,总水量约11722m3,循环水量12.38万吨/日,水系统包括:

屋面区:701标志性互动水上游戏池、702幼儿水上游戏池、703儿童水滑梯池、704儿童漏斗滑道+705青少年水上游戏池、707漂流河、711攀岩池、721儿童水上游戏池、水景池1、涌泉池(2个);

上区(主入口区):708垂直落体人体滑道水池、709冲浪池、712水上竞技滑道水池、713造浪池、719水上过山车、807喷泉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涌泉池(1个、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下区(深坑区):714惊险橡皮滑道池(家庭皮筏)、715大喇叭滑道池、718家庭橡皮艇滑道池(大碗+大浪板)、瀑布水景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4工程造价:约178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①完成设备安装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②系统调试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前;③完成验收及具备试运营条件:2019年4月30日前。(开始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保修期为竣工后两年。

2.9招标范围:矿坑生态修复利用工程冰雪世界项目欢乐水寨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供货、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A、主要设计的内容:

(1)各水池循环方式、循环周期、过滤方式、消毒方式的设计

(2)各水池的初次充水、日常补水、溢流、放空系统设计

(3)为满足日常补水的需求,设计自来水储存水箱及储存系统

(4)各水池水处理工艺系统设计

(5)水乐设施功能动力系统及安全水位的设计

(6)水乐设施功能动力系统的节能设计

(7)动力系统管路与水乐设施的定位设计

(8)水处理、水功能设备用房及外围管路的统筹设计

(9)动力配电系统主电路及控制电路的设计

(10)水池日常补水、循环设备的交替运行、水池恒温、水位、液位保护、过载过流保护、温度连锁保护、循环设备/消毒设备/水质监测设备的连锁控制等自控系统的设计

(11)配合建筑、结构、景观、给排水、强弱电各专业进行专业条件的设计

B、主要采购设备的内容:

与水处理的有关的设备(毛发收集器、过滤循环水泵、过滤砂缸、真空负压精过滤器、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臭氧反应罐、水质监控仪、投药泵等)

C、施工内容:

(1)屋面区:标志性互动水上游戏池、幼儿水上游戏池、儿童水滑梯池、儿童漏斗滑道+青少年水上游戏池、漂流河、攀岩池、儿童水上游戏池、水景池1、涌泉池(2个)等游乐项目的水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及相应配套工程安装;

(2)上区(主入口区):垂直落体人体滑道水池、冲浪池、水上竞技滑道水池、造浪池、水上过山车、喷泉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涌泉池(1个、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等游乐项目的水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及相应配套工程安装;

(3)下区(深坑区):惊险橡皮滑道池、大喇叭滑道池、家庭橡皮艇滑道池、瀑布水景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等游乐项目的水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及相应配套工程安装;

(4)以上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和混凝土结构上的套管预埋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承担过总水量5000m3及以上的水乐园的水处理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或水处理5万吨/天及以上的水厂施工入围工程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商务标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施工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商务标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8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9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标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2号令),施工部分评审参照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nxjxq.hunan.gov.cn/xqzw/)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29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本项目行政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水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