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招标公告
汽车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通知
津采汽(2010)17号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江津区老干局所需汽车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一、询价采购内容(请在此表上填列)
商品名称品牌及规格数量报价
市场零售价商家投标报价
汽车迈腾1.8TSI DSG舒适型,黑色。1辆
其他优惠承诺(如赠送等):
单位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商家承诺供货时间:
合计大写: 小写:
二、报价须知:
1、报价人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关要求:
(1)各商家须对所报合同包内内容逐项报价,不能漏项。
(2)需求表中产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出厂标配。
(3)货物厂家装箱单齐全。
(4)报价应为货物到位、调试合格并含培训等全部费用。
(5)报价书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预算200000元)、报价单未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出现漏项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该项目的报价请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填报,于2010年4月22日15:00时前传真或送达(本地商家用信封密封)江津区政府采购中心,并加盖公章,超过规定时间报价无效。
三、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选择供货时间更优、售后服务更好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无假冒伪劣商品,必须提供正品,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安全认证的出厂的全新、合格的产品,产品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和随机附件必须齐全。
2、须按厂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提供售后服务。
五、供货方式及时间:
1、供货方式及地点:重庆市内需方自提。
2、供货时间:按要求时间供货。
六、验收、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供应商将发票复印件和验收单提交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一次性付清全款(财政集中支付)。
报价单位: 江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人:陈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20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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