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头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一期)、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大桥头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一期)、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新村内部道路(一期)及培田新村到大桥头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一期)、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MJ-LC2010-ZB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新村内部道路(一期)及培田新村到大桥头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一期)、排污工程已由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以连发改投〔2007〕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闽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10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区的道路施工、管道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资格)须经年检合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04 月 20日至2010年 04 月 30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城县冠锦花园C幢202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158*****660,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05 月 05 日9时30分分,提交地点为连城县宣和乡政府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
地址: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晓毅 。电话: 134*****242
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闽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冠锦花园C幢202室 ,邮编: 3662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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