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场中心小学围墙改造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新民场中心小学围墙改造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相关会议议定要求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即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符合报名条件并报名、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 (项目业主):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小学校。
(2)项目名称:新民场中心小学围墙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新民场镇小学校内。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5)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实际竣工验收为准。
(6)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法规筹集。
(7)质量要求:须严格按图施工,质量达合格标准。
三、合同内容:《新民场中心小学围墙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筑专业,具备安考证;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借节日除外)在新民场小学校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比选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持下列等资料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盖公章(留存):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5、其他相关资料。
(3)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34*****319)。
六、本比选公告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郫都区新民场小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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