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Q2018-2172
二、采购内容:(1)麻醉机2台、麻醉监护仪2台;(2)电子鼻咽喉镜设备1套、单门内镜储存柜1台、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内镜清洗工作站设备1套;(3)研究级五人共揽显微镜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项目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260万元。其中:(1)110万元;(2)120万元;(3)3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提供)(进口产品除外)、(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提供)(进口产品除外)、(5)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上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13: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五楼(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康复街10号
联系人:李娜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联系人:杨潇光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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