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编号:YCXH—********2)

1、大丰市生态投资开发总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08]188号,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5月1日开工、2010年6月13日竣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投资额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灶圩路污水管道工程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约70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 (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的投标。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有年检记录);(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6)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09年以来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和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7)投标人2007年1月1日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生态投资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陶步生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大丰市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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