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华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丰市大华路路灯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大华路路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市大华路路灯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市区

2.3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统筹

2.6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5月2日

2.7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建设规模
投资额

1
路灯
/
约70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三 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相关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项目经理三级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6)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7)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4月12日至2010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同明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大丰市路灯管理处

招标代理公司: 大丰市鹏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 联系电话:139*****351****-********

联系地址:大丰市飞达东路博物馆一楼,市四中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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