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惠园、铭惠园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惠园、铭惠园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惠园、铭惠园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机构招标,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8.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2服务周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交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报件材料后,投标人应在90个日历天内取得项目全部不动产权证。 2.8.3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成果符合城乡环境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法规执行。 | |||
2.1 招标内容: ①吉惠园: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15万平方米(3005套),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1.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项目住宅3005套、非住宅(商铺及办公241套、车位1029套);②铭惠园: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约2.8万平方米(606套),办公住房约2万平方米,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约0.8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项目住宅606套、非住宅(商铺及办公210套、车位313个);预估第三方机构收取代办费用金额为 162.12万元。 | |||
2.2 招标范围: 完成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惠园、铭惠园项目不动产证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料收集整理;出具不动产测绘报告、办理竣工楼盘搭建;打印告知书;权籍调查;宗地图测绘;房产平面图制图、出图;大宗地及每户房产、土地电子数据录入;大宗地及每户身份信息扫描、录入;房产、土地数据整理入权籍系统;出具房产信息告知书;面积核算;外业(控制测量);数据整理落宗;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证的代办、移交和发放;其他工作。 | |||
2.3 总投资:162.12万元 | |||
招标规模:162.12万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吉惠园、铭惠园 | |||
2.6 项目实施时间: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交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报件材料后,投标人应在90个日历天内取得项目全部不动产权证。 | |||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2服务周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交全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报件材料后,投标人应在90个日历天内取得项目全部不动产权证。 2.8.3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成果符合城乡环境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法规执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
3.3 其他:3.4.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4.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3.4.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至少2项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不动产代办业务),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 3.4.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测绘或相关专业)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在近3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及其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不动产代办业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社保证明。 3.4.5 财务要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其企业成立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4.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25 14:10至2018-11-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1-16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嵐国际A座9楼 | ||
招标联系人:李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王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6*****150 | ||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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