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盘安镇牡丹村漫水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庄浪县盘安镇牡丹村漫水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庄浪县盘安镇牡丹村漫水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ZLJY-20181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盘安镇牡丹村漫水涵建设工程(施工)由庄浪县交通运输局以庄交复字〔2018〕4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检察院帮扶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牡丹村漫水涵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庄浪县盘安镇境内,新建漫水涵全长76米,全宽6米,挖基坑土方1596立方米,夯实基础土方1144立方米,填筑级配砂砾106.02立方米,C25混凝土铺底30.42立方米,浇筑C25混凝土基础103.7立方米,C25混凝土墙身267.8,立方米,安装1-1.0机制圆管10根,铺筑厚C30混凝土面层72.96立方米,现浇C30混凝土硬化路肩30.78立方米,安装钢筋混凝土示警桩78根。
4.项目概算:57.2375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7.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9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17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历3年以上,至少具有1座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3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具有1座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里。
8.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9.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分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及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列表说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装订成册。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及项目履约能力,并决定是否报名和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递交时间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含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庄浪县电子大厦一楼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庄浪县盘安镇街道
联系人:王玉龙
电 话:182*****2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法院巷75号
联系人:张宗升
电 话:1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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