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000万条柔性集装化软托盘、300万条集装袋、5000万条方底阀口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000万条柔性集装化软托盘、300万条集装袋、5000万条方底阀口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格尔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年产1000万条柔性集装化软托盘、300万条集装袋、5000万条

      方底阀口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格尔木铁联塑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由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00万条柔性集装化软托盘、300万条集装袋、5000万条方底阀口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如下:

一、年产1000万条柔性集装化软托盘、300万条集装袋、5000万条方底阀口袋项目位于格尔木市东海路与南海路东南角。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95°02′512″,北纬36°39′581″属新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项目总投资为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1.56%。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在你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施工期、运营期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主要影响均来自各施工活动,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施工废水、扬尘、噪声等,采取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到的相应的控制及管理措施,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拉丝车间、圆织车间、织袋车间、方底阀口车间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限值。

(三)运营噪声主要为造粒机、圆织机、循环水泵和废气处理系统的风机产生的噪声。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室内密闭放置、隔声、加强绿化等护防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

(四)按照《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指南》以及本项目固体废物的组成等,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污泥由建设单位收集送市垃圾填埋厂处置。废活性炭和废气油墨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废水的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用于工业区内的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至格尔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本项目须做管理区、厂前区、生产区、全厂综合库房(包括地下管道、污水管网、收集池及事故消防池等)等的防渗设计和施工,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防渗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并对各个防治区按照环评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七)项目在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备市环保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五联单”进行转移。危废库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临时贮存要求。并且在固废临时堆场须设置醒目的危险警告标志,设专人管理,避免无关人员的误入。

(八)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长期处在正常安全状态下运行,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结论及排污权交易量进行控制,其中:NOx≤2.4t/a、VOCs≤1.46t/a。

四、你公司应根据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一)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二)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底阀 集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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