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培训中心工程、中铁城A1地块二期工程、长春中铁城A1地块三期工程配电箱、砂石料、水泥、河砂、
华晨宝马培训中心工程、中铁城A1地块二期工程、长春中铁城A1地块三期工程配电箱、砂石料、水泥、河砂、
中铁九局四公司华晨宝马培训中心工程、长春中铁城项目A1地块二期工程、长春中铁城项目A1地块三期工程配电箱、砂石料、水泥、河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SGSWZ-TP-2018-22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中铁九局四公司华晨宝马培训中心、长春中铁城项目A1地块二期工程、长春中铁城项目A1地块三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用配电箱、砂石料、水泥、河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2.1.1华晨宝马培训中心工程项目概况:华晨宝马培训中心工程项目建设1栋2层培训中心,1栋1层的能源中心,1栋1层门卫室。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为13529.16平方米,培训中心主要功能分区为公共综合区、研发及软技能培训区、技术培训区、全新职业教育项目区。能源中心地上建筑面积400.14平方米,地下生活水箱间、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312.8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86.75平方米。 2.1.2长春中铁城A1地块二期工程项目概况:长春中铁城A1地块二期工程:本工程为中铁置业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长春中铁城A1地块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富民大路与丙十三、十七路交口处,属于长春市四环路以外。建筑用途高层住宅,地上32层无地下,建筑高度93.3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99.450m,室内外高差0.45m,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51358㎡,其中:包含15#楼23770.99㎡,16#楼27587.01㎡,建筑结构类别框剪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七度。 2.1.3长春中铁城A1地块三期工程项目概况:长春中铁城A1地块三期工程:本工程为中铁置业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长春中铁城A1地块三期工程1-3#楼为叠拼洋房,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1#、2#楼建筑面积2682.44㎡;3#楼建筑面积4137.61㎡。36#-42#楼为多层别墅,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剪力墙结构,36#、40#楼建筑面积2203.5㎡;37-39#、41#楼建筑面积1828.98㎡;42#建筑面积1465.8㎡。建筑工程等级三级,屋面防水等级为Π级,地下工程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2采购内容配电箱、砂石料,水泥、河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见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河砂供应商资格要求(BM-HS-01)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6、2017)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7)同类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3.1.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配电箱供应商资格要求(BM-PD-01)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6、2017)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2.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7)同类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 3.2.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水泥供应商要求(ZTC-SN-01)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7)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3.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谈判物资供货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2017); 3.3.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河沙供应商要求(ZTC-HS-01)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4.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6、2017)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4.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谈判物资供货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2017); 3.4.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供应商要求(ZTC(2)-JSJ-01(Z))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经税务部门核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商; 3.5.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两年(2016、2017)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3.5.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2年谈判物资供货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6、2017); 3.5.5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5.1本次谈判文件的发售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每日上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购买谈判文件。 5.2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谈判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谈判欲购买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谈判资料的递交6.1谈判资料的递交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递交谈判资料的截止时间(也为谈判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五楼会议室)。 6.2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要将谈判资料及第一轮谈判报价上传至供应商平台,同时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时间前递交纸质谈判资料。 6.3逾期上传或送达的谈判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7.1谈判时间:2018年10月30日13时30分。 7.2谈判地点: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五楼会议室)。 7.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王俭(宝马) 电 话:136*****161 联 系 人:车贵华(长春) 电 话: 138*****08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站前支行 账 号:2100 1453 8010 5250 0591 2018年10 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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