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七里海郊野公园拆除广场生态恢复项目(项目编号:DFRXZC2018-3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七里海郊野公园拆除广场生态恢复项目(项目编号:DFRXZC2018-3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七里海郊野公园拆除广场生态恢复项目 (项目编号:DFRXZC2018-32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七里海郊野公园拆除广场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七里海郊野公园拆除广场生态恢复项目
2.项目编号:DFRXZC2018-32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填垫种植土5568立方米,整理绿化用地、播花籽、成活养护1856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否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环保工程施工117.7365


三、项目预算
117.736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3.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4.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26到 2018-11-0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招标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原件须带一套复印件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1-05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1-06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招标部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翠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振茹:137*****45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生态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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