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如城街道GJ2018-252#地块和GJ2006-35#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如皋市如城街道GJ2018-252#地块和GJ2006-35#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如皋市如城街道GJ2018-252#地块和GJ2006-35#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单 位: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GJ2018-252#地块和GJ2006-35#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采 购 预 算:209000万元
二、拟采购供应商全称、联系方式
名称:中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露****-********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实施背景: GJ2018-252#地块和GJ2006-35#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是落实棚户区改造宏观政策的务实举措,是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更是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的真实体现,且列入了2018年如皋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2018年必须启动并确保通过省住建厅的验收。根据市政府要求,上述两地块改造工程必须由同一家单位一并实施,实行实物安置,改造经费实施限额控制。实施单位必须无偿为政府配套实施宏坝河特色空间项目建设,并无偿为地块南侧未列入搬迁的10栋房屋实施屋顶、外墙、管网维修改造,对周边其他配套设施和景观进行美化、出新。根据《宏坝河城市特色空间前期规划方案》,宏坝河城市特色空间项目自外城河至茅雉河,全长约2.1公里,红线面程约12公顷,该公程集河道开挖疏浚、园林景观及水利闸站、慢行系统建设等内容,总投资约1亿元。
两个棚改地块与净地开发的地块有本质区别,均为纯搬迁安置,无商业开发。GJ2018-252#地块大约涉及307户,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只能安排200多户,还有100多户只能进行异地安置。GJ2006-35#地块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城郊结合部,涉及村民、居民、工厂、企业等500多户,情况异常复杂,不仅搬迁难度极大,原地安置也有很大的难度,而且部分工厂、企业需要政府协调进行搬迁异地重建。因此两个地块必须捆绑同步改造,进行平衡。
2、项目实施搬迁依据政策:
(1)参照《如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皋政规[2012]1号)。
(2)参照《如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皋政规[2012]2号)。
(3)参照《如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办法》(皋政规[2012]3号)。
(4)参照《如皋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规范》(皋政规[2012]26号)。
(5)参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安置方法的通知(皋政规[2015]3号)。
(6)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16]2号)。
3、项目实施单位要求:
(1)本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公益性强,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实施的难度大,实施单位必须有搬迁工作经验和相关业绩。
(2)实施单位必须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配、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最优惠的资金来源,并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很强的政策理解、整合多方资源、很强的后续服务跟踪等能力。
(3)实施单位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高效的融资能力,本棚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全额汇入项目建设专用监管账户,实现资金专款专用,便于监督管理。
(4)实施单位必须具有适合当前国家在棚改贷款融资方面的政策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如皋市财政局提出,同时抄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中皋置业有限公司资金力量雄厚,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丰富,可在规定时间内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由于该项目实施实属公益行为,经过调查摸底,一般民营房地产企业都不愿意承接该项目,而中皋置业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是适合本项目的承接方。经过双方洽谈,中皋置业有限公司愿意承接该项目。
因此,我们一致认为中皋置业有限公司为唯一适合本项目的承接方,该项目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承接主体。
论证专家:
徐 猛如皋市规划局高级工程师
杨锦梅 如皋市审计局高级工程师
孙良美 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城市规划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张捷宏
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座C30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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