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厅机关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一类)招标公告

公安厅厅机关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一类)招标公告

湖北省公安厅厅机关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项目(一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8】-28026要求,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公安厅的委托,拟就“厅机关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项目(一类)”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省公安厅

2.项目名称:厅机关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项目(一类)

3.采购预算:153.8万元人民币

4.项目编号:HBTK-2018-06-0012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磋商内容:2018年公共设备设施改造维护维修项目(一类)(本项目共为3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预算(万元)

第1包

厅西院供暖锅炉及交换站维保

63(含项目维修材料暂定金20万元)

第2包

厅东西两院配电房高低压柜、变压器检测维保

42.8(含项目维修材料暂定金17.8万元)

第3包

厅东西院三菱、通力电梯维保

48(含项目维修材料暂定金26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在使用暂定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各包不得拆分,要求整包投标。投标人均可对各包予以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包顺序)。一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在二包评标结果中也是排名第一,则自动放弃包段名次顺序排名,依此类推。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4.供应商必须到湖北省公安厅机关大院现场踏勘并填写现场踏勘表,由采购人签字(联系人公安厅事务科:***-********)。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起至 2018年11月1日,每天 8:30-12:00;14:0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1702号),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供应商现场踏勘表;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 14:00 时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2018年11月8日 14:00 时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磋商地点: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开标室(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省公安厅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81号

联系人:李忠、罗曼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1702号

联系人:黄格

联系电话:150*****473***-********

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标签: 维修 维护 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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