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纯化提取仪、骨骼牙齿研磨设备、台式生物发现提取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核酸纯化提取仪、骨骼牙齿研磨设备、台式生物发现提取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政 府 采 购

















项目名称:核酸纯化提取仪、骨骼牙齿研磨设备、台式生物物证发现提取仪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 [2018]000036



2018年6月 27日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 [2018]000036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湖南吉脉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经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8]000036),乙方:湖南吉脉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甲方邵阳市公安局的供货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供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及配置

保修期

设备使用部门

1

核酸纯化提取仪

美国,ABI

1

495000

495000

AutoMate Express/

疑难检材提取仪主机

BTA疑难检材提取试剂盒*5

普通检材提取试剂盒

提取仪装机试剂

一年

邵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DNA实验室

2

骨骼牙齿研磨仪

德国,QIAGEN

1

283000

283000

Tissuelyser II/

1,主机一台

2,适配器10ml*2个

3,适配器2ml*24个

4,不锈钢珠,5mm,1包200颗

3

台式生物检材发现仪

云南,卡索

1

289500

289500

LIT-100lab

4

法医器械台式清洗消毒机

珠海,黑马

1

69800

69800

Q2

5

DNA样本富集器

北京,基点

1

4680

4680

FJQ-160824

6

封膜机

北京,鼎浩源

1

11000

11000

*******

7

生物物证现场勘察箱

长春,博坤

2

2250

4500

BK-CJ-1

8

微量物证勘察箱

北京,布兰特

2

2250

4500

BTWL-II

9

生物物证转移箱

国产

2

80

160

-

10

磁力搅拌器

北京,昊诺斯

1

2300

2300

*******

11

物理天平

上海,马头

1

580

580

JYT-20

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伍仟零贰拾元人民币整

小写(人民币):*******.00元



二、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1乙方应随设备提供随机工具包、必备的配件、完整配套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设备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产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和设备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2.2乙方应保证货物和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交货地前未拆封。

三、付款

3.1付款方式:

3.1.1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 15 日内邵阳市公安局向中标方支付 90%的合同款;中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 10 日内支付尾款。

3.1.2 支付程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后待付款时中标人将验收单、发票交采购人财务部门,同时将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加盖用户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合同(壹式贰份)交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邵阳市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采购人网上的支付申请与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

3.2 付款单位:邵阳市公安局通过邵阳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四、质量保证、技术标准及验收

4.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技术标准的产品。

4.2 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是原装、全新、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正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

4.3按生产厂家或国家有关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并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售后服务和保质、保修条件进行维修。在设备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超过保修期后,三年内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

4.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5货物的验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到货设备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双方确认后开始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五、交货、货物的验收

5.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5.2 交货地点:邵阳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3乙方负责运输到交货地点,内陆运费、运杂费、保险费、増值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4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5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7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8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5.9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六、安装调试

乙方应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对甲方的有关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免费安装、操作、维护、维修培训。

七、售后服务

7.1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设备及时正常运行。在用户使用的头三个月内,同一台机器出现第三次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整机更换。乙方须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终身免费维修,只收零配件成本费。

7.2乙方应保证按报价书的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注明其在长沙市境内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等。

7.3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维修人员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两天内修复,否则提供备用机;对以上设备维修如不能及时赶到,用户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

7.4按中标方的保修承诺及生产厂家和国家新出台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保质、保修条件、售后服务承诺。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延期交货,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的,每延期 1 天,按延期交付的设备总额0.5%交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设备总额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单方面考虑解除合同。

8.2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8.4.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四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8.4.1.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8.4.1.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8.4.1.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8.4.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8.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5.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8.5.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九、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权利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9.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9.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以上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0.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10.2本合同协议书

10.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10.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0.5投标文件

10.6招标文件

10.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一般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代理公司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疑缝盖)后必须经过邵阳市政府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湖南吉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杜海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账号:账号:***************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10000



2018年6月27日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取仪 生物发现 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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