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I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化工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I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保局的委托,就扬州化工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I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JITC-1800FX2565
2、项目名称、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扬州化工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项目I标段
项目内容:项目普查对象为扬州化工园区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共计44家,其中包括化工、仓储以及一般的工业企业。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预算:人民币29.2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环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6.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从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3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财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如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的,“转账事由”填写:“JITC-1800FX2565标书费”,请汇至以下账号中: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6.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208室。
7、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楼开标一厅(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
8、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1月5日15: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16楼会议室(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
9、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保局
联系人:韩望
电话:0514-********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郑兴东、于海涛
电话:***-********
电子邮箱:********15@qq.com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发布人:邱文婷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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