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路安车辆采购CL1、CL2、CL3、CL4、CL5、CL6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路安车辆采购CL1、CL2、CL3、CL4、CL5、CL6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路安车辆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17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运营路安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172km,设置10处互通式立交,4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分中心和4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等。为保障汶马高速公路运营期间安全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凊排障及救援服务,招标人拟采购运营路安车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路安车辆采购,体采购设备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天) | 交货地点 |
CL1 | 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 | 台 | 3 | 70 |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各管理处 |
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 | 台 | 3 | 70 | ||
50T多功能清障车 | 台 | 3 | 70 | ||
CL2 | 25吨起重机 | 台 | 3 | 90 | |
50吨起重机 | 台 | 2 | 90 | ||
CL3 | 多功能消防车 | 台 | 3 | 70 | |
CL4 | 多功能破冰车 | 台 | 2 | 70 | |
多功能除雪车 | 台 | 2 | 70 | ||
滑移式装载机 | 台 | 3 | 70 | ||
CL5 | 防撞缓冲车 | 台 | 3 | 70 | |
交通锥收放工程车 | 台 | 3 | 70 | ||
18米高空作业车 | 台 | 3 | 70 | ||
CL6 | 3T多功能车载叉车 | 台 | 3 | 70 |
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人可以为:具有能够完成合同生产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国外进口组装、制造企业,或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1.3销售业绩:近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签订销售合同或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供设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1)CL1标段:10T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全落地式)销售10台及以上;25T拖吊联体型清障车销售10台及以上;50T多功能清障车销售5台及以上;
(2)CL2标段:25吨起重机销售5台及以上;50吨起重机销售5台及以上;
(3)CL3标段:多功能消防车销售5台及以上;
(4)CL4标段:多功能破冰车销售5台及以上;多功能除雪车销售10台及以上;滑移式装载机销售5台及以上;
(5)CL5标段:防撞缓冲车销售5台及以上;交通锥收放工程车销售5台及以上;18米高空作业车销售5台及以上;
(6)CL6标段: 3T多功能车载叉车销售10台及以上;
(7)上述标段中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最低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至少在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2其他要求: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投标人可以参加1~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送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3.6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若设备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生产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0月26日9:00时开始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案一:进入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wmgs.com)网站后,从“招标公告”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方案二: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gzy.gov.cn)和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wmgs.com)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8 时30 分~9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9 时0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分别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CL1标段:人民币20 万元整;CL2标段:人民币10 万元整;
CL3标段:人民币4 万元整;CL4标段:人民币15 万元整;
CL5标段:人民币15 万元整;CL6标段:人民币2 万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gzy.gov.cn)和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wmgs.com)等媒体上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9.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scggzy.gov.cn)和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wm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地 址: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
四川高速大厦B1106室 (国贸大厦6楼)
电 话:028—********
传 真:028—********
联系人:秦先生、刘先生
网 址:www.scwmgs.com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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